药品销毁需要以下证据:
销毁证明
包含药品名称、数量、应用情况、剩余药品及空瓶、包装盒等信息。
由试验用药品管理员和监查员签字,并注明日期。
报损表
对于过期失效、不合格、破损污染的药品,需先填写报损表,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
质量负责人批准
特殊药品需获得当地药监部门的监督,并由质量负责人批准销毁。
政府部门批准
根据国家环保政策要求,需要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的污染源处理企业进行集中销毁。
销毁记录
销毁过程中需有完整的记录,包括销毁日期、销毁数量、销毁方式、保管员、养护员、部门负责人签字等。
销毁监控
销毁过程中应有监控措施,确保销毁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这些证据能够确保药品销毁过程的合规性、透明性和安全性,同时也有助于追溯和记录销毁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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