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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规定在 2015年10月1日被取消。具体来说,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随后,在2015年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商业银行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