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募集设立是一种 渐次设立或 复杂设立的方式,具体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通过向特定对象募集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这种方式的主要特点包括:部分股份由发起人认购:发起人只出资一部分股份,剩余的股份通过募集的方式筹集资金。募集对象多样:可以向特定对象募集,也可以通过公
公司上市对股东人数 没有特定的限制。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并且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此外,为了确保上市公司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例如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的股东人数至少需达到一千人。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