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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在法律性质上主要属于以下几类:附属物 :车位被视为房产的附属物,与房屋产权一同转让。购买房屋时,如果赠送车位,通常会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赠送车位的数量、位置及产权证书等信息,且需要签订独立的车位转让合同和办理过户手续。小区配套设施:车位是小区业主居住生活的辅助设施,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产权车位通常具
小区的人防车位 属于国家所有,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具体依据如下:法律规定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二十条,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