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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忽视安全警告,操作错误。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有干扰和分散注意力的行为。忽视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或未能正确使用。不安全装束。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接触和处理错误。
食品召回的主体是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依法履行不安全食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