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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曝光三地:毁坏的耕地亟待恢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1 06:49:00    

原标题:毁坏的耕地亟待恢复(曝光)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也是农业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法保护耕地,不仅是保护农民权益,更是稳定农业生产、端稳国家粮食安全“饭碗”的“国之大者”。然而,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对耕地保护力度不足甚至破坏耕地的现象。

近来,本报收到读者来信和网友留言,反映耕地被毁问题,希望当地有关部门保护耕地资源,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编 者

山西黎城县:

农业园退出,数百亩耕地撂荒

山西长治市黎城县路堡村村民反映,村里600多亩耕地因为农业园项目烂尾,被撂荒10余年,已不具备耕种条件。

记者日前到达该村,看到紧邻浊漳河与旅游公路的大片土地一片荒芜。大量耕地地面已被水泥硬化,玻璃碴、碎砖头、黑色塑料壳、白色泡沫塑料、鹅卵石等建筑垃圾随处可见。还有的地块上,锅炉房、仓库板房等建筑物仍未拆除。

村民刘先生介绍,2012年5月,村委会先与村里300多户村民签订租地合同,再把800多亩地租给长治一家企业进行农业园项目开发,租赁期为12年,每亩地的年租金为1000元。

但多名村民反映,该项目始终未建成。除很小面积耕种过一两年外,绝大部分土地10多年都没有耕种过,处于撂荒状态。

“直到去年,有关部门才把一些日光大棚设施拆除。但是地面没有改造,建筑垃圾也长期堆积,前段时间才运走一些,仍残留很多。”刘先生介绍,他家共有1.6亩地被租赁,从去年5月合同到期直到现在,土地也没有任何复垦的动作。

“我们这里的土地紧靠水源,一年能种两茬,种完小麦种玉米,每年产量很高。”村民路先生向记者介绍,2022年左右,村集体曾收回200亩集体土地,后来改造成高标准农田。记者看到,在撂荒地东侧,麦苗青青,地边立着一块“高标准农田”的牌子。

“撂荒的数百亩土地和这块地,原来条件都是一样的。”路先生很痛心。

路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当时村民和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第六条写道:“如遇特殊情况,园区难以生存,土地由甲方负责复垦。如果甲方同意由乙方复垦,甲方支付乙方每亩复垦费1000元。如果复垦金不足由县政府负担。”

然而,刘先生、路先生等多名村民表示,道路、水渠、地块耕土层都被破坏了,仅靠农民个人根本没办法复垦。刘先生说着,用脚在地里随便蹭了几下,就露出了灰色的水泥层,他说,水泥层有一指厚。一些地块里还留着当时搭建大棚的石柱,上面连着钢筋。

“这需要先挖水泥,清走垃圾,再垫土、过筛,才能恢复地力。我们普通农民清除不了啊。”多名村民表示,他们多次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该问题。但直到前年,企业才在少量地块上种了一些玉米,但长出的玉米只有以前一半大小。“地块被破坏了,这只能是形式上的部分掩饰,并没有进行真正的整改。”

“农民没有土地不行。”村民们迫切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复垦耕地,同时平整地块、恢复田间的引水渠和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让他们能早日种上粮食。

河南太康县:

河道治理超出范围,挖坏了耕地

连续耕作近30年的土地,却被取土破坏。

在河南周口市太康县高朗乡赵寨村,望着脚下依稀可辨的被毁青苗,村民黄万礼一阵心酸。

2024年12月5日,他接到村干部口头通知:县政府与兰太高速项目部签订了土方回填合同,需要对村里小新沟附近的滩涂取土,用于高速公路修建。

“修路我们很支持,但没想到挖到了自家的农田。”黄万礼说,今年初,随着机声隆隆,他在小新沟边耕种的4.2亩田地全部被毁。

“挖掘机开过来,在种着小麦、油菜的河滩、河堤都挖了土,还向河东的田地里继续推进,挖土取土。最深的地方,挖了四五米,土地耕种层都被破坏了。”黄万礼说,他上世纪90年代便在这块地耕作,其中1.5亩已获确权。

记者近日在现场看到,因深度开挖,小新沟赵寨村段河道拓宽,河面较上游邻村河段形成鲜明对比;河道以东,取土影响范围近20米,新形成的河堤上,取土车留下一道道车辙,还可以看见几株被碾倒的麦苗。

为何到连续耕作近30年的田地取土?黄万礼向乡政府反映,收到的回复是:涉事土地为河道用地,不是可耕地。

黄万礼无法接受,他向记者展示了太康县政府2017年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显示,黄万礼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经营3块土地,共计8.99亩,承包期限自1998年9月至2028年8月。其中一块土地面积1.5亩,性质为基本农田,附带的地块示意图显示,这便是乡政府回复的“涉事土地”。

为何确权面积和实际耕作面积不符?上世纪90年代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黄得怀解释,当时村里按人口平均分配田地,为了调剂余缺、兼顾公平,约定谁家抓阄分到1.5亩河边好地,便可以对周边部分滩地进行耕种。

相似遭遇不止黄万礼一家。“以前滩地和基本农田间有条小路,取土过后,路没有了,路东的农田也被毁掉了。”村民张爱真说,除了大家未确权的耕作滩地,还有10户的基本农田也被挖了。

有村民怀疑这是以河道清淤为名过度开挖,涉嫌非法卖土。对此,高朗乡政府回应:村民反映的取土问题为乡里的水系连通治理工程,乡政府是业主,施工方是县里一家渣土公司,清淤土方在监管下由渣土公司供应高速冲抵工程款。“我们没有看到审批手续和公示信息,河道取的土恐怕不只用在高速项目,还卖到其他地方。”一名村民透露。

“村干部说,被毁的滩地每亩给500元青苗补偿。但我家确权的土地没有了,这损失怎么算?”黄万礼儿子黄锦峰说,因不接受补偿方案,他家被毁地块至今一分钱也未收到。

云南个旧市:

租赁到期,归还的耕地无法耕种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卡房镇马驮子村村民龙井荣来信说,自己的耕地曾经租赁给矿业企业,但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耕地里满是石头,且有大坑,积水严重,无法耕种。

据龙井荣说,红河州红苗(集团)矿业有限公司2012年租用了他和哥哥位于牛滚塘冲处的30多亩耕地用于堆放矿石,租期10年。“2022年到期后,这家矿企负责人杨维兴表示续租,并承诺按日支付租金,我们并未答应,而是要求他恢复耕地原状归还我们。但杨维兴不听,自行决定续租,未与我们签订任何续租协议,仅付了半年多的租金后便停止支付。”龙井荣说,他多次催杨维兴归还耕地并恢复原状,但杨维兴并不理会。

无奈,龙井荣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2024年11月,卡房镇政府组织龙井荣和矿企进行调解。

经杨维兴和龙井荣签字按手印的调解意见书明确:一是,红河州红苗(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杨维兴于2025年1月28日前对龙井荣的土地进行清理、平整、复垦、划定界限等,恢复耕地至能栽种,并承诺给予龙井荣有机肥20吨。二是,截至2024年11月4日,矿企还拖欠龙井荣4万多元租金。双方约定,该地块恢复耕地后,根据占用地块时间一并结清租金。

然而,龙井荣表示,杨维兴并未履行承诺。

龙井荣说,除了满是矿石导致无法耕种,他的土地还被破坏过两次:“第一次是2024年3月,这家矿企从我的地里拉土去覆盖别人家地里的矿石,被我发现后阻止了。第二次是2024年12月,乡镇工作人员和矿企员工带着挖掘机来我的耕地,把石头、杂草翻到土里,看上去平整了,但更加无法耕种。乡镇工作人员跟我说,这是为了应对图斑整改,后面会让矿企再次给我整理土地,请我先配合他们。”

截至记者发稿前,龙井荣的土地仍未进行第二次整理,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人民网记者慎志远参与采写)

原标题:《人民日报曝光三地:毁坏的耕地亟待恢复》

栏目主编:孙欣祺 文字编辑:李林蔚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徐佳敏

来源:作者: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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