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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讼承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1:06:53    

诉讼承担,又称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是指在诉讼系属中,因作为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由该当事人的承继人作为当事人实施诉讼行为,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承继人仍然有效。诉讼承担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自然人死亡: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作为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诉讼权利和义务由其继承人承担。

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

当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诉讼过程中终止时,其诉讼权利和义务由其承继人承担。

诉讼担当:

本来不是民事权利或法律关系主体的第三人,因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有管理权,可以以当事人的地位行使诉讼实施权。这种情况下,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诉讼承担的内涵

诉讼标的的权利义务移转:在诉讼系属中,当事人可以将作为诉讼标的的权利义务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能否因此取得当事人地位,有诉讼承继主义和当事人恒定主义两种立法例。

诉讼承担的类型

诉讼承继主义:由实体权利义务继受人代替原当事人成为正当当事人,继续原来的诉讼,原当事人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新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判决的既判力及于继受人和出让人。

当事人恒定主义:指出让人在诉讼系属中仍是正当当事人,形式上不发生当事人变更,继受人不得以受让诉讼权利义务的地位另行起诉;但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继受人可以代替出让人承担诉讼,或作为共同诉讼人参加诉讼,出让人非经继受人同意不得处分已出让的实体权利义务。

诉讼承担的法律效力

判决的效力:原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承继人仍然有效,判决的既判力及于继受人和出让人。

诉讼实施权:诉讼担当人行使诉讼实施权,所受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诉讼承担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诉讼过程中合理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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