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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权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50:18    

民事诉权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起诉讼的权利 :原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和撤回诉讼的权利:

原告可以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在一定条件下撤回诉讼。

申请先予执行的权利:

在特定情况下,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被告的权利

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提起反诉。

胜诉一方的权利

申请执行的权利,即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判决或裁定。

申请回避的权利,即要求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回避。

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进行辩论的权利。

请求调解的权利。

自行和解的权利。

提起上诉的权利。

申请再审的权利。

其他权利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的权利。

申请复议、保全证据、财产保全的权利。

申请不公开审理、顺延期限的权利。

对法庭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有申请补退的权利。

以上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得以保障。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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