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
5. 房屋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房屋平面图;
6. 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
7. 房屋测绘报告或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8.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如适用);
9. 其他必要材料,如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房产类型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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