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开一家药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人员资质
城区药店应配备不少于2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其中1名应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或主管药师;乡镇药店应配备药师(中药师)以上技术人员;设在行政村的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药士(中药士)以上的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
经营场所
主线城市营业面积150平米以上,与相邻药店相距300米以上;县城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乡镇下的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有仓库)。
营业执照
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税务登记证等。
药品经营许可证
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果经营医疗器械)。
遵守规章制度
必须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进行运作,并进行GSP认证。
其他要求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规定的禁止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情形。
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药品经营和质量控制全过程,并实现药品信息化追溯。
申请程序
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建议:
经营者可以选择加盟连锁店的方式,这样能较快进入医药零售市场,并减少办证麻烦。
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提交,以确保顺利通过审批。
相关文章:
到美国可以带多少药品01-21
社保报销有多少种药01-19
哪里举报卖过期药01-17
新乡哪里医保能套现01-16
出国留学带什么药备用01-14
药品销毁需要哪些证据01-13
药品能申请哪些专利01-13
医疗具体包括哪些内容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