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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投诉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8:54:28    

关于农村垃圾投诉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规定,您可以向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 环保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监管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垃圾处理的监督。

2. 城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模式,农村生活垃圾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并由县级的城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3. 地市卫生局或卫生厅:在一些情况下,卫生局或厅可能负责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但通常情况下,环保部门是更合适的投诉渠道。

4. 城管局:如果乱倒垃圾的情况严重,也可以向管辖区的城管局进行投诉。

您可以选择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69进行投诉。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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