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检车)不可以推迟。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验,将面临罚款和扣分等处罚。
建议您确保在车辆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完成检验,以避免因逾期而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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