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需要以下手续: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房地产转让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缴纳相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审查通过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提交必要文件
卖方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原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人声明、结婚证复印件、产权人印章、土地使用权证等。
如房屋存在共有权人,必须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及其共有权人签字盖章。
办理过户登记
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缴纳税费并领取房产证。
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法律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和买卖合同等。
建议:
在进行房屋出售前,建议卖方详细了解相关税费政策,确保合法合规交易。
买卖双方应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准备齐全,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交易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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