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是关于资敌罪及其处罚的规定。具体内容为: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以支持敌人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因此在法律上给予了严厉的处罚。
建议:在战时或类似紧急状态下,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资敌行为,以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相关文章:
乌议会批准延长战时状态和总动员期限90天04-16
美伊赴阿曼谈判前 伊朗强调不惧美国威胁04-11
引以为戒!又一村民违法野外用火被行政拘留04-03
威海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隋永华受贿、行贿案一审被判9年半03-31
学校食堂淋巴肉做包子?87名学生中毒?林某被行政处罚!03-21
盗墓怎么判刑罚金多少01-20
诈骗金额达到多少会立案01-20
贷款多少没还判刑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