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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文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7:42:06    

司法文书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公证机关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的专用文书。这些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用于记录和证明案件的审理过程、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判决结果等。司法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这些文书直接决定案件的命运和执行结果。

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保证作用的文书:

如通知书、决定书等,这些文书虽不直接决定案件结果,但为法律的实施提供保障。

司法文书的作用包括:

代表国家意志,适用法律。

惩罚罪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调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保障社会秩序。

司法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一旦确定生效,如判决书、裁定书等,在执行上具有强制性。

需要注意的是,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因为诉状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文书,用于启动或推进诉讼程序,而不是司法机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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